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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李某与王某家庭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割问题

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妇联权益部       字号:[ ]

  【案情简介】

  黑山县李某的父亲李某某系某单位退休职工,于2017年3月因病去世。李某为李某某办丧事共花费2万余元,单位一次性给付李某某家属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5.6万元。李某与李某某再婚妻子王某在对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割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李某于2018年1月某日主动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寻求帮助,申请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

  调委会接到李某的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王某取得联系,告知案件情况,询问其是否接受调解。得到王某肯定答复后,调委会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李某和王某的基本情况后,约双方当事人到调委会进行调解工作。

  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到达镇调委会。调委会在调解前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场宣布调解纪律,开始调解。李某拿出其父亲李某某生前所立的遗嘱,要求按遗嘱继承。遗嘱内容表示李某某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全部由李某继承。王某则认为该遗嘱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订立的,不认可该遗嘱。要求按照遗产法定继承。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调解员认为双方矛盾点在于遗嘱是否有效、抚恤金丧葬费如何分配等问题,因此决定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调解。

  调解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向二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地解释。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立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范围,必须是符合继承法规定,属于其生前个人合法取得的财产。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抚恤金以死者死亡为条件,并非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故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也就不能由死者生前以遗嘱形式支配。因此,李某某其生前所立的关于抚恤金、丧葬费分割的遗嘱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抚恤金、丧葬费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死者配偶、还包括其父母、子女等。王某和李某作为死者李某某的近亲属都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关于抚恤金的分配,通常情况下,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关于丧葬费的分配,丧葬费本是死者家属因安葬死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

  调解员又申明对于自书遗嘱,遗嘱人虽然行动不便,但意识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亲笔书写,标明了年月日本身是合法的,不因其他人的不认可而无效。纠正了王某对于遗嘱效力的错误认识。

  基于法律规定,王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应适当多分。但同时李某为其父办理了丧葬事务,在分割丧葬费时也应予以考虑。另外结合亲情伦理,作为李某某生前最亲近的两个人,李某某肯定不希望双方对簿公堂、关系僵化,因此劝当事人都各退一步。最终,在调解员的多番解释和耐心劝解下,确定了比较合理的分配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

  【调解结果】

  调委会根据人民调解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李某因承担了丧葬事务因而分得抚恤金和丧葬费4万元,王某分得1.6万元。

  调解结束后,调委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案例点评】

  近年来,涉及抚恤金丧葬费等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基层调委会在处理该类纠纷时,首先应准确把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定性。抚恤金是作为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在被分割前应该是权利人之间的共有物(财产),但是这种财产又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它含有对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功能,在分配顺序上应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丧葬费系对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用,一般分配给丧葬费实际支出者。其次,在处理该类纠纷应遵循两个原则:1、适用“共有物分割纠纷”,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2、坚持友好协商,结合法律与亲情,酌情考虑各亲属的情况,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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