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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博雅同志在无锡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9-02-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刚过、新的一年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无锡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2009年妇女儿童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无锡市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刚才,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夏晓春同志作了一个全面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无锡市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新一年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妇儿工委副主任赵立平同志传达了省妇儿工委《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妇女儿童统筹发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结对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还先后作了发言,交流了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希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积极贯彻省妇儿工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并互相学习借鉴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水平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在新起点上的新发展。下面,我就做好2009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市妇女儿童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的素质决定着无锡市民的整体素质,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无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市围绕实施《无锡市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去年开展的《无锡市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显示,规划重点监测的可量化的各项指标情况良好,为2010年终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政府和市妇儿工委向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者、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离规划确定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既要充分认识到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立足于解决妇女儿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要深刻认识到把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好、发挥好,把广大儿童抚育好、培养好,实现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是关系着无锡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同妇女儿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妇女儿童工作实践、破解妇女儿童发展难题、检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效,努力为我市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008年,江苏省对我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了中期监测评估,总体情况良好,但对照规划目标反映出我市在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方面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率,距规划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偏低;三是中、高级女技师的比例偏低;四是流动妇女儿童的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薄弱环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深刻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对策措施,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要继续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地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充分运用公共政策在资源配置中的调控功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方式和手段,科学配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源,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组织和资金等方面的有力保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享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宪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要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的大局,积极贯彻落实促进妇女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要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进一步加强妇女人才和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和管理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要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多更好教育资源的需求和愿望。

   三是要有效加强流动妇女和儿童的管理、教育和服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好流动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接受教育、入户入籍、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卫生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机制,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接受高质量义务教育的权利。要继续抓好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项目,通过跨部门的合作,尝试建立有利于流入流出地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服务模式,并创造新的经验,为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造福。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而且,妇女儿童工作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是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支持,工作上帮助,积极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强化妇女儿童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充分调动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攻坚克难,确保2010年终期目标的全面达标。

   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妇儿工委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规划落实的重要手段,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的工作制度,把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并善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指标实现情况的年度监测预警制度,为实现2010年终期目标及早提供预测信息。

   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和相关部门是维护妇女权益的执法主体。各级妇儿工委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职责。

   四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能力建设,确保办公室机构单设、人员编制到位,落实工作经费,为办公室有效履行职能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协调推进等方面提高部门执行力,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一项一项推进到位,把具体工作一项一项落实到位,做到不见结果不撒手、不见成效不罢休,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得力助手。

   同志们,随着《无锡市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全局,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再创新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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