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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依法训诫和责令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深入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共同起草了《无锡市关于依法训诫和责令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如果您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27日前书面反馈至无锡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箱wxfeb@126.com,并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邓丽洁 85742124

  附件:无锡市关于依法训诫和责令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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