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男女平等 共建和谐无锡
时间:2014-03-11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省无锡市妇女联合会 字号:[ 大 中 小 ]
“十二五”以来,伴随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深入,无锡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国策,妇女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无锡女性凭借自身优势,积极抢抓良好机遇,主动投身改革发展和创新实践,在建设“四个无锡”新征程中奋进,有力撑起了“半边天”。值此“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我们以一组统计数据,展现无锡女性新形象,从中凸现无锡女性以智慧和力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一、女性从业占比稳定
就业为民生之本,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项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无锡女性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动力,勇于进取,积极投身经济和社会建设,以实际行动实现男女平等。到2013年末,无锡女性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超过40%。其中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总数的42%;随着女性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女性从事新兴产业和科技教育等行业的比例提升,城镇单位中女性从事金融、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从业人员比重超过50%,达61.6%;全市城镇单位第三产业从业女性占47%。无锡女性就业比重提高,结构不断改善,就业层次趋于合理,成为我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下,我市女性受到各类良好教育,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2013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100%,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均为100%;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6%,业务教育高标准、全覆盖实施。无锡教育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男女生平等接受了较好基础教育和中高等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女生占49.9%;在校研究生中女生占52%;全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女生占到47.8%。我市女性受到较好教育,整体素质提升。
三、女性社会管理能力增强
实施男女平等,各级党政部门积极为广大优秀女性提供展示才华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舞台;各级女性自强不息,奋发作为,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增强,充分体现了 “半边天”作用,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一是女干部服务社会比例较高。到2013年底,我市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全市公务员中女性占总数的19.5%;全市法官中女性占31.2%,检察官中女性占到26.7%,女律师比重为27.7%;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43%和46%。二是女代表、女委员参政比例较高。到2013年底,全市有省、市、县(市)区级人大女代表占总数的26.7%;省、市、县(市)区级政协女委员占总数的26.4%。三是女性参与经济和基层社会管理比例较高。2013年,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29.4%。全市村民委员会中女委员占27.4%;居民委员会中女委员占51.6%。
四、女性发展环境更好
尊重和保护女性,为女性健康、权益维护和更好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是落实男女平等国策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注重落实和采取相关政策和措施,女性生存环境、社会保障和福利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妇女事业发展受到良好保障。一是卫生保健水平提高。2013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36人/10万;育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94.5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9.21%,持续近年来较高水平。二是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至2013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女性分别占总数的52.6%和48.8%;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女性分别占44.3%、44.9%和44.3%。全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7%。三是福利保障事业加快发展。2013年,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为100%,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为80%。全市各市、县建立“12338”妇女维护热线3个,为维护女性权益提供帮助。全市所有地区、镇(街道)、村(社区)建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之家”,提供教育、培训、娱乐、交流、维权、就业指导等服务,为女性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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