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时间:2017-08-03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妇女家庭服务社 字号:[ 大 中 小 ]
- 尊重雇主生活习惯,与雇主成员和睦相处。
- 按时完成雇主安排工作,不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请假。
- 安全操作家用各类电器及其它用品。
- 不乱翻、乱看、乱动雇主们的东西,不向雇主以各种理由借钱或提前预支工资或暗示性索要财物。
- 雇主家的贵重物品、器具、通讯设备、化妆品未经同意不能随意使用。
- 工作时小心仔细,如损坏雇主物品应主动认错,争取雇主的理解。
- 不盗窃、赌博、酗酒、不虐待孩子、老弱病残。
- 不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不带自己的亲友到雇主家中。
- 为雇主保守隐私,雇主们的私事不过问,不参与不传话。
- 遇事不慌张,理智处理,牢记应急电话、雇主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等电话。
无锡市妇女家庭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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