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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家庭赡养老人纠纷调解案

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妇联权益部       字号:[ ]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15日,同江市某乡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调委会”)主任给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乡调委会”)打来电话,称本村68岁的王某,两年前因儿子王某某结婚时给付彩礼欠下债务5万元,并且王某把房子也给了儿子,养的8头牛给儿子4头,剩下4头留着用来还债,也由儿子饲养,王某老两口则搬到市内租房居住。今年5月债务到期,王某找到儿子想卖牛还债,但儿子王某某夫妇都不同意,双方争吵了好几次。这两天王某回到村里,要求要回4头牛还债,要求儿子给付老两口赡养费,双方再次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出面调解了两次,都没成功,所以想请乡调委会出面协助调解。乡调委主任嘱咐村调委会先稳定双方的情绪,便立即驱车赶到村里。

  【调解过程】

  到了村调委会,调解员看到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正在掩面哭泣。王某向调解员诉说了事情经过。王某今年68岁,与老伴儿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十多年,儿子王某某因为个人和家庭条件等原因,两年前才结婚。按照当地习俗,王某某结婚时需要给女方财礼5万元,所以王某便向亲戚朋友东挪西凑借来5万元钱,这才把媳妇娶回家里。为了让儿媳安心生活,老两口把房子给了儿子作为婚房,8头牛4头也给了儿子儿媳,自己留下4头准备还债,也放在儿子家饲养。老两口除了留下两人的口粮田3垧土地外,其余的20多垧也都过户给了儿子。今年债务到期后,老两口找到儿子王某某,准备卖掉3头牛还债(2020年成年牛的价格很高,每头约两万多元),可儿子、儿媳就是不理不睬,说没钱还,卖牛也不行,让他在当初借钱的亲戚朋友面前无地自容。王某知道儿子在家做不了媳妇的主,但这件事情总要解决,所以王某来到村调委会,希望村调委会出面替他主持公道,并提出了自己的诉求,自己不但要要回当初属于自己的4头牛,房子也要要回来,每月儿子王某某给付赡养费500元。

  听完老人的叙述,调解员向村里了解了王某某家庭经济状况。王某某结婚时王某倾其所有,几乎把全部财产都给了王某某。王某某现在可以说是有房有地,耕地有20多垧,牛也由原来的8头繁殖到15头,家庭条件很不错。调解员马上提出去王某某家,找王某某当面谈谈。调解员首先对王某某和他的妻子赵某某讲解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仰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录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况且父亲王某是因为王某某结婚才欠下的债务,而且王某夫妇把家里绝大部分财产都给了他,现在家里有20多垧地,还有15头牛,经济条件比起父亲来说,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如果王某某不主动承担责任,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受到村里人的耻笑。调解员看到,一提到还债时,王某某总是不自主地看妻子赵某某的脸色。调解员就直接向赵某某提出还债要求,看看赵某某的意见。赵某某说,现在养牛刚有点规模,现在卖不合适,而家里没有5万元现金,所以没法偿还债务。临近中午,调解员看短时间内不会有结果,便提出让王某某夫妇好好商量一下,毕竟这5万元钱是为两人结婚欠下的,父亲王某为两人可以说是倾其所有,已经没有能力偿还这5万元债务了。

  回到村调委会,调解员主持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研究下一步调解思路和方法。村调委会调解员反映,赵某某很顾娘家,经常回娘家探望。调解员提议,下午去赵某某娘家,做一做赵某某家人工作,看看能不能带来转机,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考虑到有女同志参与更利于做赵某某母亲工作,村调委会又找到村妇女主任一同前往。

  下午,调解员一行四人驱车来到某乡某村赵某某的娘家,把纠纷情况向赵某某的父母做了介绍。刚开始,赵某某父母说,孩子家的事他们不管,各自过自己的日子,管也管不了。调解员变换谈话角度,首先从表扬赵某某入手,和赵某某父母说起家常:听说赵某某对父母很孝顺,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赵某某做得很好。但现在她的公公家遇到了难题,而且是因为公公想让他们小两口过上好日子,才欠下的债务,还给了他们不少财产,如果赵某某不同意还债的话,王某只能去起诉,法院会判他们归还父亲王某给的房子和财物,那样不仅会让别人笑话,赵某某孝顺的名声也就毁了。听调解员这么一说,赵某某父母的态度有了转变,向调解员承诺,他们会给赵某某打电话,问问情况,再劝劝赵某某。

  7月16日,调解员再次来到王某某家中。赵某某说父母给她打电话了,他们两口子也商量了一下,债务的事他们可以承担下来,赵某某说当时结婚的时候,丈夫家条件不好,现在刚有点起色,养的牛也刚有点规模,不想卖牛。听到这里,调解员马上对他们的决定表示了赞许,并为他们偿还债务提出建议。王某某夫妇可以想办法在亲戚朋友那凑凑,先把父亲借的钱还上,那样父亲王某也不会再要求卖牛了。王某现在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王某要求每月给500元的赡养费也不多,希望王某某考虑一下。不一会儿,赵某某表示自己已经和娘家借到了5万元钱,下午就能把钱拿来把钱还上。调解员马上把情况告知王某夫妇,王某很高兴,提出只要儿子把5万元欠款还上,自己的4头牛就全送给儿子儿媳。调解员把王某父子召集到一起,双方就具体事宜进行了协商,父子重归于好。

  【调解结果】

  7月16日下午,双方当事人签订以下协议:

  1.5万元债务由儿子王某某一次性还清。

  2.从2020年8月起,儿子王某某每月给付王某老两口生活费500元,两位老人的医疗费用和百年之后各种费用由王某某和姐姐共同负担,并负有轮流照顾的义务。

  3.王某名下的80平方房屋归儿子王某某所有,养殖的牛也都归儿子王某某所有。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财产问题引发的赡养纠纷案件,是农村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和赡养的权利义务等,调解起来并不容易。本案中,调解员主要采取以下调解方法:

  一是运用道德的力量。本案中,调解员运用社会舆论和基本的道德观念去教育、劝导王某某和赵某某,唤起他们的羞耻心,改变了他们的错误观念。

  二是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本案中,调解员向当事人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了解到自己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是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本案中,调解员通过做当事人赵某某娘家人的工作,让他们对赵某某进行劝导,对本案的调解成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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