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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妇联关于“七五”普法的工作成效和思考

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七五”普法以来,市妇联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七五”普法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十三五”期间法治纲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我市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扎实有效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两年以来,市妇联做了许多工作,现将工作成效和思考总结如下:

  市妇联两年的工作成效:

      一、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我们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

     1、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制。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由妇联主席孙春燕任组长、副主席杜颖任副组长,权益部长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宜兴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指导全市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园、区、街道妇联按照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2、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16年我市制定了《宜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宜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指标之一,利用承担妇儿工委办职责这一职能,针对“六五”普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将此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给各相关部门,通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各项目标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3、建立健全专业化社会化维权队伍机制。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按照“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要求,市妇联作为联系和服务妇女儿童的桥梁和纽带,为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在2015年就联合女律师协会、漫修律师事务所,率先建立妇女儿童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批律师成立妇女儿童法律顾问团,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培训和法律调解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6年按照无锡市妇联和司法局联合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市妇联在全市18个乡镇各村(社区)开展了历时近两个月的筛选和考评工作,最终选培训了303名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熟悉群众工作的候选人,组建起一支基本覆盖所有社区的婚姻调解员队伍,并于2016年8月23日维权培训班上发放聘书,在全市开展日常的婚姻调解工作。2017年,我们以妇女组织为依托,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在全市组建“陶都木兰”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与奉献同在,与文明同行”千名巾帼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全市65个重点社区根据自身实际,至少组建一支“陶都木兰”志愿者服务队,每支服务队不少于10名志愿者,相继开展“我文明我行动我承诺”、“维护妇女权益,服务妇女儿童”、“大手牵小手,文明一起走”等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43次。“法律顾问”、“婚姻调解”、“陶都木兰”的旗帜随处飘扬,全方位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维权队伍机制。

      二、创新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全市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1、紧扣重要节点,抓主题宣传。特色活动是发挥妇联群团优势、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近年来,全市妇联在“三八”节、 “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都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在全市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 

  2、依靠家庭阵地,抓基层宣传。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主要领域,全市妇联组织利用这一优势,开展了系列活动。一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我们从家庭平安入手(把家庭学法、守法、懂法作为“平安家庭”评选条件之一),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通过以点扩面、质量并行、品牌运作、持续深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我市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二是深入开展以家庭学法、弘扬家庭文明为主题评选活动。以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治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拓展平安家庭活动内容。开展“凝聚家庭正能量,家风美德润陶都”万户文明家庭寻访活动,向全市家庭发出“万户家庭齐发力,共创文明宜兴城——致全市广大家庭的倡议书”。基层妇联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文明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做智慧父母,创文明宜兴”百场家庭教育公益巡讲活动,举办了百场家庭教育公益巡讲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省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刘燕芳进行了首场讲座。成立宜兴市家庭教育公益巡讲团,对接全市215个村和97个社区开展集中巡讲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法治宜兴作贡献。进一步发挥了妇女儿童和家庭在构建和谐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美德在农家”、法律咨询等活动,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和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助力创城,巾帼添彩”百千万文明创建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3、推进重点项目,抓特色工作。多年以来,我们以联合国儿基会、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宜兴开展“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项目为契机,广泛开展以儿童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了以流动儿童为重点的校外托管、培训及社区集体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赢得了社会认可,国务院妇儿工委、联合国儿基会多次到宜兴调研关于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于宜兴儿童保护工作的“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上学”、“安全校园”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16年,我们继续推进联合国儿基会、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宜兴开展的“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项目,儿童伤害预防“宜兴模式”进一步得到推广。当前,全市有13个村、社区、学校立足自身实际,均已设立学生校外托管场所,聘请巾帼志愿者进行陪护,同时在家园深入开展“安全自护”、“珍爱生命”等教育活动,为儿童建起了一个个社区安全家园。在2017年6月全国儿童伤害预防项目启动培训会上,我市儿童伤害干预模式和实践经验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分享,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三、求真务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和源头维权紧密结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全市妇联组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相结合。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中,全市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化维权体系:在乡镇(街道)、村(居)建立了基层维权工作服务站,完善了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开通了12338维权服务热线;成立了宜兴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顾问团;建立了反家暴协作机制,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强化了社会救助手段。目前有5名妇联干部担任了法院特邀陪审员。

   2、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相结合。一年来,全市妇联组织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一是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我们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成立了女律师联谊会,为妇女儿童争取和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确定每周三为领导接待日,并确定信访首问责任制,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保证信访事项能妥善得到解决。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上报制度,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做好调解、化解工作,三年来,接待来信来访476件,办结率达99%。在“十九大”召开期间,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信访对象,并对来访的苗头性问题及对象第一时间和有关部门、相关乡镇联系,确保会议期间的社会稳定。三是维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2016、2017年连续两年举办全市婚姻与家庭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大钧、宜兴市女律师联谊会秘书长吴燕等专家授课,全市镇、村、社区妇联干部、婚姻与家庭调解员参加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妇联干部的维权能力。维权结对活动进一步深化,加强与女律师协会、司法部门的合作,不断壮大、优化结对律师队伍,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拓展至家庭,为基层妇女儿童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四是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助推妇女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每年以外出交流学习、高级研修班等方式组织女企业家学习创业知识,激发创业新热情,联合供销总社开展了4期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训班,近两年,累计培训女性600余名,开展了全市农村妇女“网上行”基础技能培训,培训农村妇女1710名。每年“三八”节期间,市、镇两级妇联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宣传普及劳动就业相关法律知识主动与企业对接,提供多个岗位供广大女性选择,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女性就业。

  3、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倡导精准化爱心帮扶相结合。积极争取上级妇联组织的支持,对我市的患病特困妇女进行帮扶和资助,2016年以来,对患两癌的13名贫困妇女给予了每人10000元的救治金,为她们更好地开展术后治疗提供了支持。同时,“同在蓝天下,共享母爱情”社会妈妈结对助学活动深入开展,我们大力开展本地结对的同时,把资助对象扩大到流动人口子女,并通过网上结对等手段拓展结对助学的辐射面,吸引了无锡市粮食局等单位来宜结对贫困学生,2016年以来,全市结对学生2888名,提供助学金248.76万。同时,我们以“巾帼携手文明行,共建和谐新宜兴”为主题,在全市开展巾帼志愿结对扶贫帮困活动。“三八” 、“六一”节期间,市妇联机关志愿者服务队走访慰问一线女工、贫困妇女、家庭以及留守儿童,向她们送去节日的祝福,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她们心中。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市妇联组织女企业家开展走访慰问,为180多户家庭相对贫困的儿童送去了20多万元资金和物品。其中,市妇联领导班子持续开展“一帮一、献爱心”活动,利用春节、七一时机,为结对帮扶张洪光、闵秀华、张美平家庭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带去了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春节前夕,举办“爱心牵手,情暖基层”关爱贫困妇女活动,切实把妇联建设成为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注重转变行政化、机关化工作方式,坚持妇联机关干部定片定村(社区)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和乡镇妇联干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立足基层,自下而上,把关爱妇女儿童工作落细落实。

  4、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合理化健康体检相结合。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为贫困妇女、低保妇女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同时,我们把妇女病的普查作为妇女儿童必须推进的一项实事来抓,和市卫生部门协作,专门在市妇幼保健所成立了女子体检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设立了独立的妇科检查室,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近两年,累计组织开展妇女病查治184590人,普查95.51%,全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100%,婴儿死亡率降至3.14‰,高危孕产妇追访率达到100%,实现了孕产妇的零死亡,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了实事。2018年“三八”期间,市妇联联合市总工会、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建设幸福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宜妇﹝2018﹞12号),广泛开展妇女保健、“两癌”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推进女职工健康服务室建设。

  通过两年多来的“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妇联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妇联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广大妇女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促进男女平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但对照工作目标和要求,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协同推进。

  今后工作方向的思考有如下几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妇联组织要结合党中央对于妇联组织工作和改革提出的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教育和引导妇联工作人员和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坚守法治信仰。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 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作为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 大力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 促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全面贯彻到法律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好“12·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教育和引导广大妇联工作人员和妇女群众提高宪法意识, 增强宪法观念, 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重点学习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规定, 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条例以及其他与妇女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引导妇女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理念, 依法行使权利并自觉履行义务。

  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加强家庭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家庭, 坚持家庭法治宣传教育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教育相结合, 推进家庭法治文化建设。在家庭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提高家庭成员道德水平。引导妇女从自身做起并带动家庭成员, 强化规则意识, 倡导契约精神, 弘扬公序良俗,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五、推进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 深化法治实践。坚持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推进妇联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自觉学法, 主动用法,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不断提高妇联组织法治化工作水平。促进普法工作与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有机结合, 立足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 把普及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 通过普法工作引导妇女依法维权, 用法治实践的积极成效团结引领妇女树立法治信仰, 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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